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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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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德令哈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和海西青藏新甘交汇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新高地建设。通过不断精耕细作和浸润熏陶,让城市和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行各业并重进步发展,使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良好态势。

一、党的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推进城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立组织实体,提升政治引领能力。成立“双报到、双服务”工作专班,确定“双报到、双服务”党建联络员、兼职委员,建立“快乐少年驿站”“儿童快乐家园家园”等活动阵地。为机关党员参与区域共建搭建工作平台。全市各党支部、各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凝聚了强大合力。组织党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共驻共建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与社区共同推出党建带群建等活动,携手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增进党群干群关系。共享服务资源,凝聚共驻共建合力。列出服务资源、服务需求、共建项目清单,发挥党组织优势,帮助社区解决群众的各类“疑难杂症”,实现党建、执法、教育、医疗、文化、等各类资源均衡下沉,双向拓展机关、社区党建工作空间。打造党建品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全面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打造人社局等党建示范点,实现以党建品德推动大党建,使机关党员并入社区网格,与社区党员、网格员联合开展各项工作。

二、积极发挥农村村干部“舵手”作用,激发村干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热情。落实报酬保障机制,落实基本报酬和专项补贴体系,规范村干部村干部报酬管理发放方式,将村干部报酬作为财政重点保障内容,按比例发放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突出政治激励,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等人选,让村干部在政治上“有奔头”。对新任职、受到表彰、家庭及个人出现变故的村干部及时关心关爱,让村干部时时感受到组织温暖;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结合党支部堡垒指数评定、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村干部考核等次,并作为待遇报酬、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村干部履职尽责档案,建立健全以党的组织建设、乡村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体系,以实干定等次、以绩效论奖惩;强化关心关爱机制,对离职村干部利用“七一”、“两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农村低保、困难党员帮扶等方面适当倾斜。通过邀请离任村干部列席村“两委”会议、上门征求意见等参谋顾问作用,在村各项事务中继续发挥发光发热,设立设立政策宣传、安全监督、民事调解等岗位,组织离任村干部领岗履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各行业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迸发出无限生命力。教育领域,围绕少年儿童开展党史学习系列活动,以“学校+乡镇(街道)+社区”的模式,通过“红领巾心向党”、“颂百年风华传红色基因”、“童心向党,我向党旗敬礼”、“学史力行耀党徽,老少同框颂党恩”等主题活动,学习百年党史,争做时代新人,播种和传承红色基因,为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市人社局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转换角色亲身走一遍办事流程,针对办事流程补“断点”、攻“难点”,高频重点业务找“痛点”、通“堵点”,优化服务、“延时服务”。专为老年人提供绿色通道,提供贴心服务。利用网络直播,举办就业招聘会,让网络融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宗教领域,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创建工作的主线,深入寺院,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四史”教育和“五个认同”学习,大力弘扬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爱党爱国,民族团结进步,让广大教职人员深刻认识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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