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德令哈市紧紧围绕省州安排部署,统筹谋划,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积极汲取发展新思想和新理念,切实做好我市社会组织工作,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一、发展现状。截至目前,我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共69家,其中,社会团体2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家,农村扶贫互助协会21家,工作人员达800余人。2021年上半年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注销社会组织2家,变更登记2家。
二、举措做法。一是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德令哈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及时组织各相关单位结合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查,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二是根据《全州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进一步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按照要求调整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公开曝光一批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业协会商会负面典型案例。同时,在协会内部通过对照整改清单开展自查自纠,逐条排查自身在会费收取、经营服务活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三是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科普宣传。通过出租车顶灯显示屏、市区内公共电子显示屏、自媒体客户端等重点对九大类重点整治内容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标语及举报电话进行宣传。四是规范审核程序,对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换届登记的相关申报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依规依程序积极指导进行网上资料填报。同时,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信息补录工作。五是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相关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共梳理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34项,行政强制34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确认9项,其它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7项,行政监督2项。同时,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履职、谁公示”的原则,采取多样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示执法信息。六是规范年检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从3月1日起,对全市2021年6月30日之前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工作,应参加本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69家,已参加年检55家,未参加年检11家,注销3家。七是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确保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规定时限内将应予记录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按照数据格式要求,采集录入到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