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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标准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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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令哈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年内德令哈市辖区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械化及食品安全事件,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严格按照《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核查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环境,提高小作坊生产许可准入资格。督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理与关键技术点管控,力求从源头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我市在产的5家食品企业及19家食品小作坊进行了实地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对检查发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100%、排查率100%,食品小作坊许可率100%,排查率100%。

(二)创新监管措施,确保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以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快速检测为主题,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为重点,以快速检测为主要手段,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采取食品快检和第三方抽样检验的方式,围绕老百姓关心关注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双超”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等热点问题,在我市河西德惠农贸市场、好好爱家超市等地点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快速检测活动,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检服务。结合疫情防控,补充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内容。

(三)强化检查力度,防范“两品一械”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针对“两品一械”监管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结合青海省“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1系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特殊药品、疫苗、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安全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车辆120余台次,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80余家次。共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4件,一般案件1件,简易案件5件,罚款0.25万元。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督促药械化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积极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工作,共收集平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0份。协同配合省、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重点针对高风险、使用范围广、临床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及投诉举报较多的药品联合开展抽验。累计监督检查抽样化学药、抗生素、中药饮片、蒙藏药、化学药共35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州级药品年度抽检任务,完成药品抽检35批次,符合质量标准规定35批次,质量合格率为100%。

(四)运用互联网+,全面推进药械化智慧监管。全面梳理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堵点、难点,利用“互联网+”优势持续推动“远程药学服务”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开展“电子处方”“远程审方”,规范指导群众合理用药,不断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提升我市药学服务水平。目前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互联网+远程药学服务”达37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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