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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

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15工作日

承诺期限

3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300527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86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1. 被拆除人防工程情况说明   2. 拆除人防工程申请报告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青海省实施办法》(省人大九届八次会议通过1999.5.21) 第21

上一条: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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