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5时16分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15工作日 承诺期限 3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300527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86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1.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 用地红线图(建人防工程所需) 4. 规划建设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 5. 发改委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6. 填写申请表 7. 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8.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 选址意见书 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2、24、48条 (主席令第78号1996.10.29)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1999.5.21) 第15条 下一条: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 【关闭】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