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0时58分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45工作日 承诺期限 45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13283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厅23、24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出具由本单位开具的《购买(运输)爆炸物品申请表》; 2、提供购销合同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提供供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5、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 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8、运 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办理材料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具备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条件时,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取申请书(变更申请书、 延期申请书)、审查书(变更审查书、延期审查书)。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2006.1.21)第23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2004.6.29)行政许可目录第56项 上一条:(25)边防证 下一条:(23、24)特种行业管理(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关闭】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