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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45工作日

承诺期限

45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13283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厅2324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出具由本单位开具的《购买(运输)爆炸物品申请表》; 2、提供购销合同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提供供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5、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

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8、运

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办理材料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具备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条件时,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取申请书(变更申请书、

延期申请书)、审查书(变更审查书、延期审查书)。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2006.1.21)第23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

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2004.6.29)行政许可目录第56

上一条:(25)边防证 下一条:(23、24)特种行业管理(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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