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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特种行业管理(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1工作日

承诺期限

1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05432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厅24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委托刻制单位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章)。

办理材料

1. 治安大队审核  2. 辖区派出所审核  3. 前置消防手续  4. 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15项 (省政府令第982013.7.16) 《青海省

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012014.4.10)第15项下放到县级

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3637项 (国务院令第41220

04.6.29)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第23条(国发〔1999251999.10.31

上一条:(23、2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下一条:(23、2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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