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4)特种行业管理(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0时57分来源: 权利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对象 个人,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1工作日 承诺期限 1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205432 投诉电话 0977-8223617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厅24号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条件 1、委托刻制单位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章)。 办理材料 1. 治安大队审核 2. 辖区派出所审核 3. 前置消防手续 4. 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1、5项 (省政府令第98号2013.7.16) 《青海省 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2014.4.10)第15项下放到县级 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36、37项 (国务院令第412号20 04.6.29)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第23条(国发〔1999〕25号 1999.10.31) 上一条:(23、2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下一条:(23、2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关闭】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