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关于筹备成立xx的申请》(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必要性;
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解释、主要业务内容、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
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业
务主管单位公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逐条制定,不得缺漏,并附会议记录);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
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办公场所须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基
本的办公设备。 (5)验资报告或者证明; (6)拟任负责人名单(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加盖业务主管
单位印章),各负责人简历(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或者《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7)会员名单(个人
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印章);
(8)党建工作承诺书 (9)注册资金出资证明 (10)法人诚信自律承诺书 (11)在全市开展服务活动的筹备资料及有效证明材料。
(12)退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提供组织部门的批准文件。
(1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1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会议记录) 成立后需提交的资料:
(1)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2)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表 (3)社会团体重大活动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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