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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商会登记

来源:市民政局

授权类型

许可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办理对象

法人,

办理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60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工作日

咨询电话

0977-8300527

投诉电话

0977-8228205

办理地点、时间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关于筹备成立xx的申请》(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申请写明拟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必要性;

拟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解释、主要业务内容、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并由

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业

务主管单位公章);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逐条制定,不得缺漏,并附会议记录); (4)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

: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办公场所须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

等基本的办公设备。 (5)验资报告或者证明; (6)拟任负责人名单(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加盖业务

主管单位印章),各负责人简历(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或者《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7)会员名单

(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加盖

单位印章); (8)党建工作承诺书 (9)注册资金出资证明 (10)法人诚信自律承诺书 (11)在全市开展服务活动的筹备资料及

有效证明材料。 (12)退休领导干部和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提供组织部

门的批准文件。 (1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14)《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会议

记录) 成立后需提交的资料:(1)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 (2)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表 (3)社会团体重大活动备案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空白表格

样本下载

1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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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筹备成立xxx 的申请

3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

4

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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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所使用权证明

6

验资报告

7

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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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会员名单

9

党建工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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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人诚信自律承诺书

11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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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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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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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关于异地商会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民办函〔2003172003.1.23)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012014.4.10)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30

下一条: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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