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组织机构 >> 正文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德令哈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6号)和《中共德令哈市委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德发〔20193号),经研究,现就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岗位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

(二)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业军官安置职责划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

二、岗位设置调整

(一)文秘综合管理岗位。承担局机关政务、文电、会务、人事、印鉴、档案、政务督办、行政后勤、安全保卫、信访及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本局工作报告、总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综合性文件材料草拟及信息调研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党建及工、青、妇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工资资金管理岗位。提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建议;承担编制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和工资计划;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标准实施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福利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统筹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费和国有资产;承担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并监督执行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建议;监督检查各社会保险基金和各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基金收支运作情况;承担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各项具体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承担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工作,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开发、党政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组织编制工作;承担人力资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招聘的审核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承担指导本市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中介机构;指导监督人事(职工)档案管理。

(四)社会保障综合管理岗位。承担劳动监察、劳动年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签证工作;监督检查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稽查检查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定期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受理工(公)伤认定申请,调查工(公)伤事认定申请,承担工(公)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上一条:德令哈市财政局 下一条: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

关闭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