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德令哈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6号)和《中共德令哈市委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德发〔2019〕3号),经研究,现就德令哈市水利局职责岗位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水利局承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
(二)将市水利局承担的水旱灾害防治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应急救援、救灾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职责仍由市水利局行使。
(三)将市水利局承担的农田(草原)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二、岗位设置调整
(一)综合管理岗位。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承担办公自动化建设;承担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宣传、信访和提案、议案办理工作;承担本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的职责;承担局机关党支部各项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和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搜集有关水文、气象资料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防汛抗旱预案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重点水库、重点地区进行防汛抢险调度。
(二)经济管理岗位。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和职工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干部离退休和后勤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建议,协调、指导全市水利价格收费工作;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筹措管理全市各类水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对水利资金进行统筹调控;指导全市水利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经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水利工程管理岗位。指导水利规划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定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编制、预审查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组织审核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水利建设项目的市级验收。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德令哈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