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德令哈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6号)和《中共德令哈市委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德发〔2019〕3号),经研究,现就德令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岗位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调整
根据德令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定位,将其岗位设置为3个:
(一)综合管理岗位。承担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工作;承担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工作;承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三基”建设、“两学一做”、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精准扶贫等工作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局项目工程工作;承担全局财务管理工作;承担24小时受理市民对城市管理范畴内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工作;承担对违法小广告、商家促销传单等发布的电话号码进行不间断追呼工作;承担对城区44个管理盲区、重要节点进行24小时监控工作;承担对城区路灯实施智能化监控、监测和管理工作。
(二)执法监督岗位。承担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检查和咨询与解释等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承担对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等教育工作。
(三)市容环境和市政绿化管理岗位。承担拟订城市管理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工作;承担有关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承担拟订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古树名木保护及指导工作;承担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德令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