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德令哈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州关于河湖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管护体系。一是全面建立了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湖长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湖长,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治水责任链。全市共设有总河湖长2名,市(县)级河湖长7名,乡镇(街道办)级河湖长27名、村(社区)级河湖长33名。设立河湖长制公示牌52块,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全市172条河流、8个湖泊、2座水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二是狠抓巡查督导,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市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完成对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推行河湖长制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市(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照分包的河段,积极开展巡河。截至目前,累计巡河湖377人次,其中,市(县)级河长开展巡河27次,镇(街道)级河长开展巡283次,村(社区)级河长开展巡河67次,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河湖周边垃圾、漂浮物、公示牌损毁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治,河湖周边生态得到有效改善。三是落实经费保障,2020年下达河湖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扎实开展河湖整治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另外,针对省河湖长制暗查暗访组发现的3名县级河湖长无巡河记录和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有3处违章建筑的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销号,第二个问题通过与省水利厅对接,已完成市州《防洪影响评价》专家论证意见,提交省水利厅批复。二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清运建筑垃圾72方、生活垃圾23吨、水库围坝垃圾28方。三是落实513万元维修养护资金,对巴音河冲砂廊道、怀头他拉水库进行维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70%。四是继续实施巴勒更河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35.3公里,巴勒更河流域防洪标准进一步提升,德令哈市农牧区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稳步推进河湖长制基础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对《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框架)》立法的起草调研,从经费保障、组织机构、河湖职责、管理机制、考核内容等方面参与讨论提交建议。二是创新建立“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投入70余万元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及巴音河河道监控系统,打造“智慧河湖长云”平台,各级河湖长、巡湖员通过手机APP实现智能化巡河(湖)。设立全市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推进情况,提升河湖长制管理水平。三是开展河湖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编制完成《德令哈市河湖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完成172条河及8湖中的10条规模以上河流和3个规模以上湖泊1:2000、1:10000图上划界工作,并通过水利厅审查。四是编制《德令哈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德令哈市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待水利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五是以水生态文明的理念统领水利发展全局,编制完成《德令哈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规划项目29项,匡算投资40亿元。六是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各乡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参与宣传人次1000余人,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重点任务,不断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夯实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促进河湖长制工作深度落实,确保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将农牧区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深入推进“清水”建设,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管理。加大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的整治力度。二是进一步细化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标准和任务,将河(湖)长制年度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责任人,细化、实化、量化领导干部考核、绩效考核指标,从严考核评价,推动各部门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全覆盖的河(湖)长制巡查体系,加大暗访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督办、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河湖长对下级河湖长考核重要参考和依据,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四是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已印发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要求,系统梳理有岸线保护利用需求的河湖名录,加快编制河湖岸线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划,科学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做到应编尽编、应审尽审、应批尽批。强化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成果运用,确保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图上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