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令哈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嘱托,主动适应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抓牢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一、扎实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第一轮反馈及自查的10项问题中,7项完成整改,2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1项已作出解释说明,其中,“生态优先观念树立还不牢固、可鲁克湖自然保护区非法种植1.2万亩黑枸杞、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办理、发投碱业超标排放、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柏树山废弃矿山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等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蒸氨废液综合利用实验示范项目和燃煤锅炉淘汰整治”等2项问题达到整改序时进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运”1项问题作出了解释说明。督察期间交办26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无反弹。第二轮反馈梳理的8项问题中,5项已基本完成整改,10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2项下沉组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扎实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专项治理。一是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每月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估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制度,监督指导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污染源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地表水水质检测监控,全力配合做好河湖环境管理工作。水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2020年1-9月德令哈市地表水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第Ⅲ类标准,巴音河傍河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数据全部达标。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提速发力。根据《德令哈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立月调度制,每月开展重点工作进展调度。持续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整治,2020年计划淘汰10蒸吨,目前已完成淘汰7蒸吨,完成率70%。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9年摸底排查出“散乱污”小企业26家企业,截至目前,10家已完成整改工作。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管控,结合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加大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强24小时在线监控,确保已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治理的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开展规模以上建筑工地智慧化监管,在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以上、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喷淋、门禁和视频监控设备,并设置环保监督公示牌,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六个百分百”执行到位。2020年1月至9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达93.9%,同比上升9.8%,PM10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2.5平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改善明显。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有序开展。配合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再调查工作,21家企业信息调查核实表及相关确认资料已提交。及时更新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中的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目前我市纳入疑似污染地块2个、污染地块1个。四是环境统计和县域生态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对纳入的工业源企业10家、农业源3家、集中式3家,合计16家企业环境统计数据全部填报完成并通过国家、省、州审核;2020年排污许可应发证企业29家,完成发证20家,9家企业因长期停产等原因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139家排污许可登记任务。
三、持续深化改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一是成立德令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海西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负责开展本地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压减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根据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严格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截止目前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6个,登记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99个。二是积极开展辖区排污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前三季度,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763余人次,检查企业298余家次。三是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筛查工作,经筛选,我市9家具备条件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0年前三个季度对辖区6家重点企业和9家一般排污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四是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2020年前三季度共接到信访投诉案件89件、已办结89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