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卫生局完成2016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贴相关工作 | ||||||||
| 2017-0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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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乡村医生的关怀,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卫计局完成了2016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 申报过程坚持遵循“以县为主、严格审核、实事求是、张榜公布、客观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卫生院初审、市级审核登记、州级和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截止2016年12月15日,经各级部门上报审核,确认37名老年乡村医生享受生活补贴。 此次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70%,州、县财政各负担15%,2017年6月6日—9日,市卫计局对2016年度37名老年乡村医生补贴进行了发放,发放资金共计242160元,目前已发放完毕。(市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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