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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执法局以“三个推行”践行721工作法
2017-06-14  
 索 引 号  20210127-192020-525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6-14

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综合执法局以“三个推行”认真践行住建部提出的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的“721”工作法。

一是推行引导式执法。针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车辆随意停放等不需要执法手段解决的问题,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突出劝导、规范、引导等服务手段,变以往先行保存物品、罚款等为主动上前服务,既缓解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也赢得了市民群众的认可和接纳。

二是推行首违不罚执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首违不罚教育警示制度,对首次违反城市管理法规且情节较轻、影响较小,并能及时纠正、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通过说服、教育、警告等办法,引导管理对象自觉守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实现了“为城管人”向“为人管城”转变。

三是推行前置执法管理。对新建商业楼门头牌匾设施、新开工工地围挡设施及渣土处置等,实行提前介入,一次性告知门头牌匾审批程序、建筑工地围挡标准、渣土处置流程等,大大降低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有效减少了执法纠纷频发等问题,更多的体现出服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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