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 ||||||||
| 2017-0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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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主任龙梅同志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姜磊等同志陪同检查。 上午,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柏树山恢复治理工程、“三碱”蒸氨废液排放场等察看点。下午,察看了东山渣场和海西化建等察看点,每到一处察看点龙梅副主任都向其负责同志详细询问《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以及在贯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随后,召开了汇报座谈会。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姜磊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从生态环保机制建设、国家和省生态环保决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等4个方面进行了汇报。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们作了补充发言,与会人员就全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执法检查组认为,新的《环保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各部门围绕《环保法》所赋予的职能,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河流、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得力,空气质量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改善。通过环境监管、违法整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等一列得力措施,促进全市整体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但与《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各族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环保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全面自查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努力解决大气、水、土壤、环境噪声污染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加强配合,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环保法》为执法武器,坚决向各类污染宣战,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座谈会。(市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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