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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三举措做好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2017-08-16  
 索 引 号  20210127-192434-695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8-1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按照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全面做好环保督察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8月15日,我局由副局长带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办关于转发《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杨松、黄润秋、王国生同志在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青海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德令哈期间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次、第2次、第3次)、《中共德令哈市委八届第35次常委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纪要4号-关于传达州委州政府关于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海西州期间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工作方案相关事宜》等文件精神,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要求把认真贯彻环保督察相关文件精神作为我局当前时期的重要任务,要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勇于担当、狠抓执行,积极推进环保督查工作落实。

二是下发通知,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德办字〔2017〕93号)要求,我局迅速下发通知,按照州“542”工作制度、九条工作纪律,要求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全部工作人员严肃工作纪律,无特殊事由一律不准请假、外出,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决服从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安排和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推进。对无故未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不认真执行请假报告制度,违反工作纪律或未按要求报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对交办工作任务推诿搪塞、落实不力等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在中央环保督查德令哈期间边督边改工作中,我局将边督边改工作融化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及时高效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扎实有效整改落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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