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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开展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
2017-08-22  
 索 引 号  20210127-192453-329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8-22

8月14日起,我市陆续开始发放义务兵优待金。今年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对象为2015年和2016年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属。

义务兵家属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本人建行卡等有效证件到优抚科进行审核登记,确保符合条件的义务兵能够享受到待遇。按照我省实行的城乡一体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发放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此次发放义务兵人数为91人,共计金额91万元。目前,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为了鼓励子弟兵安心服役,保家卫国,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优抚、拥军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将义务兵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始终将老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现役军人、遗属等人员的优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抓。除重大节日帮扶慰问以外,民政部门还组织专人定期到优抚对象家中走访谈心,组织免费查体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义务兵优待金的及时兑现,对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激励广大士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新时期全面加强国防建设、鼓舞部队士气、调动优待对象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奠定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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