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积极处置野生动物肇事事件切实维护受损牧民群众利益
2017-08-30  
 索 引 号  20210127-192512-786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8-30

随着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全市绝大多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实现恢复性增长,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同时造成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频发。近日,我局属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怀头他拉镇巴力沟村村民草某报警,称自己冬季草场房屋遭到破坏,我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经勘察牧民草某家的门、窗、厨柜、家具及粮食等财产确属遭到棕熊破坏,造成经济损失初步估算约为3000元,现已核实取证立案并上报至州动管局。

为进一步减少野生动物肇事给牧民群众造成损失,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受灾群众利益:一是经实地核实取证立案上报州动管局,按照《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受损牧民进行补偿;二是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巡护,并深入牧区,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宣传;三是组织人员对棕熊、狼等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肇事规律及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监测,为防范野生动物肇事提供科学依据。目前,青海省林业厅已下拨了2016年度我市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经费,我局正在积极办理相关补偿手续,以尽快将补偿经费发放到各受损牧户手中。(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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