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河东街道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暨集体约谈会议 | ||||||||
| 2017-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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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切实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12月22日,河东街道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暨集体约谈会议,街道纪工委书记李永莲主持会议,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计16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进行了培训讲解,签订了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承诺书,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并发放了2018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记实手册。 会议强调,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必须牢牢把握“严、实、高、清”四个字。一是自身要求要“严”,把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用严格的自律意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约束自己的言行,不管到哪里,都要堂堂正正、规规矩矩,行得正、立得端,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二是工作作风要“实”,就是诚实正派,埋头苦干,察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要真正沉下心来、静下心来,踏踏实实研究工作,坚决克服心浮气躁和急功近利心理,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始终保持一股子韧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抓好落实。三是工作标准要“高”,要拉高标杆、提升标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打造精品、培育特色,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四是家风要“清”,要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涵养良好的家风,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各村(居)监委会要充分认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设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行使好自己手中的监督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监委会要理顺关系,让监督不出位;要围绕重点,让监督更到位;要依法履职,让监督上水平。(河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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