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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三措并举加强试用期干部监督管理
2018-03-21  
 索 引 号  20210127-193324-528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03-21

为了强化新选拔任用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危机意识、风险意识,德令哈市通过"细"抓任前教育、"实"抓期满考核、"严"抓期内监督等措施,不断加强试用期科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优化领导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有效保证了选人用人的质量。

一是抓"细"任前教育,促进角色转换。实行一对一任前谈话和集体廉政谈话制度,由市委组织部部长对试用期干部及其他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会同市纪委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对新任职干部在讲党性、敢担当、重协作、守纪律方面的教育引导。提醒新任职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加强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参加业务培训,进行个性化"充电"补课,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其尽快转换角色、提升履职能力。坚持组织试用期干部参加党纪党规、法纪法规及党的重要方针政策等内容的任前考试,促使他们树立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17年以来,54名新提任干部均参加了任前考试和任前谈话。

二是抓"实"期满考核,增加考察深度。坚持对试用期干部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干部思想情况汇报,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向。市委组织部将期满考核和日常考核结合,工作时间表现和业余时间表现结合,单位领导评价和群众评价结合,跟踪试用期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的现实表现,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深入了解干部,对他们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细致的评定,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带病提拔"现象的出现,对工作表现欠佳、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督促帮助其限期改正。在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向市纪委征求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并在干部所在单位采取无记名问卷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及时将掌握到的总体情况向被考核对象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帮助试用期干部健康成长。

三是抓"严"期内监督,促使行为养成。一年试用期满后,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干部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通过个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试用期满考察测评,重点考核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职情况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对试用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任职意见。对经考核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明显、符合任用条件的,予以正式任用;对试用期间发现有明显问题或工作上有较大失误,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试用职务,并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坚持通过转正考察,使试用期成为领导干部通向正式任职的一个再过滤通道,提高了干部任用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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