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长春长生公司涉事疫苗未流入我市
2018-07-25  
 索 引 号  20210127-193730-232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07-25

根据近日疫苗舆情,为切实加强我市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7月23日,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急对我市疫苗供应单位--德令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对疫苗冷链管理、疫苗购进渠道、运输途中温度监测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进购验收记录是否规范、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了严密排查。

经查,我市未发现超过有效期的疫苗品种,未使用过长春长生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及百白破疫苗;未使用过2017年国家食药监局通报的武汉生物制品所生产的不合格批次百白破疫苗。我市接种的各类疫苗(第一类疫苗许可使用医疗机构51家、第二类疫苗许可使用医疗机构4家)全部由省、州疾病预防保健中心按层级计划调拨,德令哈地区具有《预防接种门诊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由德令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配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链设备经过验证,运行正常,调入、贮存、配发记录完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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