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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局组织人员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督查
2018-09-14  
 索 引 号  20210127-193901-015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09-14

为加强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平安目标的实现,做好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9月12日,我局组织人员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以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了四项内容:一是各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管理领导小组情况;二是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采集、运输、储存监督检查,安全资质和基本安全设施运行情况;三是实验室设立单位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四是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情况。

通过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建设及管理在组织机构管理、生物安全制度、人员管理、设施和环境、菌毒种及样本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生物安全意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的问题。

针对此次督查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限期整改,要求各医疗机构提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认识,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做好上岗前培训管理,增强安全观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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