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打造医保诚信体系重拳出击欺诈骗保
2020-05-25  
 索 引 号  20210127-194422-445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05-25

为深入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打击欺诈骗保手段,将医保监管从“机构”向“人员”的拓展延伸,规范参保人员享受医保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德令哈市医疗保障局结合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严重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人员和参保人员“黑名单”制度。积极推动将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医保领域信用考核、凸显诚信精神。在2019年度考核中,经现场盘存部分药品,查看进货单,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德令哈福寿药房、德令哈一心大药房、祁连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未能认真对照《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有关条款严格履行协议,违反《海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19版)》第八条、《海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均存在进销差价较大、诊断与用药不符、无药刷卡等现象,结合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平时考核情况、整改措施等,市医保局决定对福寿药房违规刷取的医保基金2603元和祁连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刷取的医保基金37947元不予支付,给予一心大药房暂停服务1个月的处理决定。加强对失信主体的惩戒、规范医保服务。经实名举报,发现德令哈百汇堂医药广场存在拒绝向参保人员提供相应医药服务的现象,主要表现10元以下医药服务不予刷卡。此行为违反《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19版)》第一、二、七条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给予德令哈百汇堂医药广场暂停服务协议1个月的处理决定,待事件完全调查清楚后,最终决定暂停服务协议期限是否延期及具体拒付医保费用金额。强化医保诚信教育培训、诚信文化建设。对于在考核中存在问题、不合格的“两定”机构,要求请汲取此次教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医保政策,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强化协议管理,严格做到进销存相符、对症用药,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争做人民满意的社区医疗机构。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市医保局将从加强医保信用制度建设,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医保诚信教育培训与诚信文化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医保信用考核、评估、评价管理等方面工作入手,完善相关标准和指标体系,全面规范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参保人员的行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服务理念,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努力打造“信用医保”良好所象,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德令哈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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