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倡导养犬新风尚”文明实践活动
2020-06-16  
 索 引 号  20210127-194433-726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0-06-16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推动城乡、农牧区群众规范养犬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根据市文明办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从6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倡导养犬新风尚”文明实践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局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为确保养犬管理工作收到良好效果,我局成立了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计划制定、督促考核和部门之间协调等工作。同时,向辖区市场主体发放《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市场主体文明养犬的倡议书》,倡议全市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到文明养犬综合治理体系。

突出工作重点,严查违规行为。一是把好市场准入。指导我局注册科注册登记工作人员在受理涉及涉犬经营、宠物商店等经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登记中,严格进行审查,对申请使用住宅房从事上述涉及宠物相关经营范围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二是规范经营活动。我局在日常监管中积极查处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犬只销售、培训的经营行为,结合检查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文明养犬政策,引导经营户诚信文明经营,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广告管理。要求各媒介严把审查关,认真落实审查责任,对发布犬类经营的广告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广告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一律禁止发布,净化我市涉犬广告环境。四是加大执法活动。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以多形式受理涉犬投诉、举报等。对举报非法经营涉犬的违法违规行为,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

加大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涉犬单位的综合执法检查。通过联合整治,逐步规范涉犬主体的正常经营秩序,使涉犬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本次“倡导养犬新风尚”文明实践活动,规范了广大市民养犬管理行为,保障了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因养犬引发的各类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文明程度。(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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