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 ||||||||
| 2020-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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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经济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引导和培育农牧业经营组织发展工作为重点,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和培育,加快我市农牧业经营组织发展。企业、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为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我市按照“稳定数量、注重质量、规范提升、示范建设”的原则,我市大力争取规范化建设、示范社等专项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近三年,争取各类扶持补助资金,用于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化发展。截至目前,德令哈市共有合作社194家。其中,养殖合作社88家,种植合作社103家,农机服务合作社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1225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5824万元,合作社发展初具规模。 (二)强化科技引领,加大技术培训,提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技术水平。我市结合农牧业技术推广补助项目,每年组织指导员对专业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不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同时结合新型农牧业培育工程,以不重复培育学员为基础,对种养大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进行理论、实践、观摩的方式的技术培训。2015年至2019年,我市共完成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1696人,进一步提高了农牧民经营能力和合作社发展水平,拓宽了农牧民就业渠道。 (三)加大招商引资,促进合作社提质增效。近年来,我市通过招商引资,将科技创新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引进、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当地经营主体发展农牧业产业。培育和引进了华牛、林生、同仁堂等一批产品质量好、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发展模式,为我市合作社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延伸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目前,我市累计认证无公害企业8家,产品19个,其中无公害蔬果产品11个,牛羊肉产品8个;认证有机企业4家,有机产品1个(枸杞)。产业向绿色、有机方向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 尽管我市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农牧业生产化经营和组织化程度低。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仍以传统分散的农牧户为主,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比较低,标准化生产滞后,产品单一,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优、特产品,推介、宣传效益不显著。2.补助项目名录繁杂,资金小而散。农牧业生产经营投入资金需求较大,很难从根本上壮大经营主体。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每家合作社最高额度只有10万元,而且2年内不能重复安排。同时,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小型农牧业企业生产经营基础设施规模小,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加之申请手续繁琐、成本过高等问题,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而小额贷款等扶持性贷款规模较小,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3.合作社运行、管理不规范,缺少创新理念和技术人才。部分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明确的分工和完善的机制,大多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成员文化程度低、小农意识强、民主意识缺失、管理水平差,缺乏合作意识;部分合作社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难以适应现代农牧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由于自身认知的局限,对如何将产业做大做强以及对合作社和产品的定位模糊不清,对创优创牌方面的意识相当缺乏,从而导致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经营主体很能长期运行、生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及建议 (一)规范监管机制。建议上级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在现有准入审核标准的基础上,对后期运营情况进行管控,防止“空壳社”的发生,从源头控制有名无实的合作社进入,强化日常监督,防止扰乱市场秩序,综合施策,杜绝合作社“松、散、乱”现象发生。 (二)健全退出机制。一是对于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愿意主动注销的合作社,建议出台政策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进行注销,即尽量减少如登报公告此类需要花费较多费用的环节;二是对“空壳社”要限期整改规范,达不到要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依法强制注销;三是对以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甚至违法经营的合作社,要坚决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对于合作社成员多、带动户数多,产业发展前景好,合作社领导层积极负责的合作社,合作社运营正常的,在实地调查后,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其走向规模化;二是结合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发展村集体经济,对村集体经济较弱的行政村可以考虑采取“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将政府扶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金已投资入股的形式投资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三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整合补助、扶持资金,发展村集体、一村一品等产业,促进农牧业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四是以鼓励大学生(村官)领办专业合作社、安排专业实习生等方式,向经营主体注入新鲜血液,加强经营主体管理,规范运行。五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在项目安排上,倾向少而精,减少资金分散。促使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德令哈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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