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青乡振局〔2023〕29)文件要求,通过“户申请、乡村入户核实、农户授权承诺、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2024年1月11日,经德令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联席会审定,原则同意将尕海镇1户3人(黄金花)、河西街道4户6人(李应寿、刘华英、李贵林、李永贵)、河东街道1户1人(李永玉)、火车站街道6户17人(胡连邦、何海霞、朱生财、朵海鹏、祁海德、胡全祥)、怀头他拉镇2户5人(彭炳启、冶海龙)、蓄集乡1户3人(马明柱)、柯鲁柯镇8户32人(苟福尔、韩明财、李顺林、颜树民、李联吉、赵忠成、尚全、马占先)等23户58人纳入监测对象,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中共德令哈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
公示期:自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
受理部门:中共德令哈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12317、0977-8215231
公告附件:德令哈市纳入监测对象人员名单23户58人.xlsx
中共德令哈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