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青海绿洲种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以挂牌方式分别取得绿色产业园二区纬三路以北及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总面积为21.104公顷(合316.56亩),土地成交价款共计621万元,已全部缴清。约定动工时间2016年12月31日,约定开工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约定竣工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截止目前一直未开发建设。
经调查,上述地块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为止)。
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