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按照《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规则》相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三批已办结2件交办信访举报问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6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反映。
邮寄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16号;
电子邮箱:1253777461@qq.com
附件: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信访举报整改销号公示表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
信访举报整改销号公示表
投诉受理编号 |
D3QH202311280003 |
整改任务概述 |
海西州德令哈市昆仑碱业以南,以“养殖合作社”的名义占地200亩左右土地修建小桃花停车场,原第一、第二中央督查组到来时,均指出该停车场违法建设,责令拆除并恢复土地,但至今未恢复。 |
整改实施主体 |
德令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德令哈市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列入德令哈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并在《德令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规划用途变更为交通场站用地,在符合用地报批的前提下,按城镇批次建设用地提交青海省用途管制与监管系统进行审查,经省自然资源厅9个处室审查通过,在取得省政府下达的转为建设用地批复后依法开展供地工作,进而完成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
整改完成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
社会监督部门及电话 |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电话:0977-8229968 |
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
信访举报整改销号公示表
投诉受理编号 |
X3QH202312050010 |
整改任务概述 |
2016年,德令哈市三豊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非法占用林草地,建设德令哈市阳光综合停车场,非法运营至今。 |
整改实施主体 |
德令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将该项目用地纳入德令哈市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列入德令哈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并在《德令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规划用途变更为交通场站用地,在符合用地报批的前提下,按城镇批次建设用地提交青海省用途管制与监管系统进行审查,经省自然资源厅9个处室审查通过,在取得省政府下达的转为建设用地批复后依法开展供地工作,进而完成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
整改完成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
社会监督部门及电话 |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电话:0977-8229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