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德令哈本级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派出1组审计组,自2025年3月28日起,对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青海德令哈尕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涉及被审计单位: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政策、资金等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审计范围及内容:对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青海德令哈尕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5年3月28日起
三、德令哈市审计局举报电话:0977-8217108
四、德令哈市审计局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16号(邮政编码:817099)
五、审计组联系人:王楠祥(联系电话:0977-8300328)
六、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德令哈市审计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