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尕海镇富康村柴达木盐羊肉、高原牦牛肉冷链品加工项目实施前公示
2026年05月08日 09:54  点击:[]

为壮大尕海镇富康村村集体经济,促进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由尕海镇富康村村委申请,经尕海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计划实施尕海镇富康村柴达木盐羊肉、高原牦牛肉冷链品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19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管理费1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将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尕海镇富康村柴达木盐羊肉、高原牦牛肉冷链品加工项目;

二、项目监管单位

德令哈市农牧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

德令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

德令哈市尕海镇富康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4月至11月;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车间改造:包括内部改造、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作业洁净环境(包装车间需万级,速冻车间、加工车间:10万级,消毒间、风淋室:10万级)、采暖/给排水/电气改造、升级配套系统、并配置绞肉、切肉、真空包装等现代化设备,保障生产需求、消防改造:完善消防设施,提升安全等级。2.室外工程:新建成品冷库、成品库房、原材料库,完善仓储功能,并升级室外电气、给排水系统,提升厂区配套能力。3.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9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资金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管理费1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联农带农机制

1.资产收益带动:由尕海镇富康村根据实际情况,以村集体形式作为该项目主体,项目运营后预计每年村集体收益不低于5.4万元。2.务工就业带动:项目运营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本村脱贫户、监测户、低收入人群就业,该项目预计可带动10人就业。3.订单收购带动:项目运营后,每年在本村或周边村以符合当地实际共同约定的合理保护价格,优先收购本村及周边农牧户牛羊肉。4.产业融合带动:项目运营后,以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牧场和种植大户为基础,依托冷链加工项目,推动柴达木盐羊肉、高原牦牛肉从初级产品向精品化、标准化转变,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

九、项目资产权属

项目完工后资产权属为德令哈市尕海镇富康村所有,项目后期运营由德令哈市尕海镇富康村负责。


公示期限: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20日(共12天)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77-8218195

德令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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