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西政财监字〔2018〕203号)的要求,德令哈市财政局于自2018年5月17日开始,对德令哈市水利局、林业局、人防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市水气公司等12家单位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检查发现,2017年重点抽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遵守财经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人员监督意识薄弱等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被检查单位所提供会计资料检查结果反映,部分重点检查单位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未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对海西天皓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反映,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申报资料不真实,存在申报材料所提供注册人员信息与实际从业人员信息不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与实际业务人员不符、人员变更未及时到财政主管部门备案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
根据对德令哈市水气公司的检查结果反映,存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013年负责实施德令哈柏树山景区供水系统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成,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导致剩余闲置于单位账户,影响财政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经统计,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发现因会计监督不到位,长期挂账金额共计约1190.79万元、违规提取、使用现金共计约34.06万元、超标准核报差旅费约2.97万元。
三、督促整改落实
针对检查结果,检查组与被检单位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让他们在思想上重视会计核算的重要性,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法规,对相关问题单位出具检查报告,下达检查结论,提出整改建议及处理处罚决定,督促相关被检单位对照问题及时整改。
今后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并对检查项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以提升我市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