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18日起,对农牧和扶贫发局组织实施的2018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鼠害)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送达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对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实施的2018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鼠害)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送达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0年3月18日起。
三、中共德令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德令哈市审计局举报电话:0977-8218720。
四、中共德令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德令哈市审计局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16号(邮政编码:817000)
五、审计组联系人:郭闻彦、刘敏(联系电话:0977-8228569)
六、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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