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令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德令哈
市审计局关于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孝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王孝同志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德令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德令哈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29日起,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孝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本次重点对王孝同志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要的有关会计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同时,对所提供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请你单位领导将《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述职报告》及单位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在审计组实施审计时提供给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王文玲
审计组成员:蒲黄英
附件: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情况承诺书
3.被审计单位需提供审计的资料清单
4.审计纪律的“四严禁”、“八不准”规定
5.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
中共德令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德令哈市审计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