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财监字〔2021〕323号)以及《2021年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工作要点》西政财办字〔2021〕219号)的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令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令哈市生态环境局、德令哈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德令哈市林业和草原局、德令哈市民政局、德令哈信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海嘉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海西鼎力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一是针对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核算、账表核准、会计规范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等,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往来款项定期清理机制,严禁长期挂账,严禁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支;是否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照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资产管理;严禁违规设置会计账簿,严禁大额提现,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现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内控制度,促进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二是针对“一卡通”管理情况,主要检查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是否规范,惠民惠农资金发放过程是否公开,严禁出现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等情况,确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直达受益人。三是针对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严禁出现挤占、挪用、截留扶贫项目资金的情况,确保专款专用,精准扶贫。四是针对保障性住房资金清理工作,主要检查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清理工作等。五是针对预决算公开,主要检查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六是针对生态环保建设,主要检查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环境效益等。七是针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主要检查“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是否落实到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等。八是针对对口援建资金,主要检查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九是针对其它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国有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国家财税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和管理、资产负债权益真实性等情况。
(三)代理记账公司。主要以依法代理、遵守法规、核算真实合规等为重点,对有关存在问题的原始核算依据进行深入核查。
四、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2021年5月中旬至9月对被检查单位实施实地检查,本次检查以被检查单位2020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文静 陈存秀
联系电话:0977-8228701
传真:8228785
以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德令哈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