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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06月16日 09:53  点击:[]

2020年,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力度,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卫生健康事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现将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

一是落实告知承诺制。按照《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青海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作实施方案》。对告知承诺的事项在许可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目前,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制110家;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权力进行实时更新,做到动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落实“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减少多余的审批环节、程序和手续;梳理48项政务服务事项,加快转变职能,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目前,已完成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对接工作。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对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障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健康海西蓝盾护航行动”。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巩固2019年“健康海西蓝盾护航”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20年“健康海西蓝盾护航”系列行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放管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组织实施“蓝盾护航系列行动”,并将系列行动与日常监督、随机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衔接起来,既要保证监督抽查任务的完成,又要达到日常监督覆盖率的目标。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安全,为“健康海西”建设保驾护航。二是积极开展完成抽查任务情况。截止12月底已完成2020年的60家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以及14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并完成任务抽查结果公示工作。

(三)依法落实防控疫情防控方面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引导力度。为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市卫健委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等媒体媒介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隐瞒涉疫情况,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上下齐参与、齐宣传的防疫法治宣传大格局、大氛围,为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对全市75家(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282家(次)重点公共场所、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开展了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对疫情防控的重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均采取了约谈的措施,共计下达执法意见书252份,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坚持疫情防控依法依规落实,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新情况、新任务,市卫健委系统成立3个监督指导小组,加强了对重点医疗机构、集中留观点、复工复产企业、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采取不打招呼,直插一线,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问题现场纠正,当天反馈的办法,既摸准实情,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又现场办公,指导基层落实防控措施,为加强疫情防控各项技术标准落实落细起到了督促作用。截止今年12月底,对全市43家(次)复工复产企业、74家(次)重点医疗机构、3家(次)集中留观点、282家(次)公共场所、1家(次)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督促指导,既确保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点对点”指导整改,又通过开展“回头看”,确保逐一整改到位。

(四)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加强事前公开,主动在信用德令哈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现我委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做好事中公开,将行政许可事项及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许可事项对社会进行公开,做出的许可决定在信用德令哈网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广泛接收社会监督。在执法过程中,要求统一着装,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并做好告知说明。推动事后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前随机抽取到的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均及时在德令哈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进一步推进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自2018年以来,我委逐步取消涉及卫生健康系统证明事项24项,其中公共卫生方面4项、医疗方面9项、计划生育方面11项。利用信息系统,推动减证便民服务。将“人口宏观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的有关妇女放环证明、初婚未孕证明、超生证明、初婚证明、再生育证明、未婚证明等相关事项,不再要求个人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有效提高服务效率。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人口信息数据共享。将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计划生育服务有机整合,以《母子健康手册》替代原有的生育服务证,减少多办证、办多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尤其是孕产妇就医。加强相互配合,落实减证便民各项举措。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证明由县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鉴定小组出具鉴定书,无需个人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预防接种证》即可;各医疗机构不要求患者提供居民二次或多次手术证明、疾病证明、租住暂住证明等证明,患者持社会保险保障卡在医疗机构内实现“一站式”报销。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19年12月根据《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原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德令哈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血液安全、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二是根据德令哈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梳理2015年以来使用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全面覆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2020年以来,我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治审核小组,并将律师纳入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为重大执法决定、重大执法行为提醒警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案件审批表》。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2020年以来,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起,罚款人民币19000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282家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户次数675次;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为宗旨开展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医疗机构7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400余人次,出动车辆200余台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50余份。

(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2020年,我委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一是在11月底对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在德令哈市政府网进行公示;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6名执法人员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在日常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中使用,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三是设立法治审核小组,并将律师纳入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为重大执法决定、重大执法行为提醒警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罚案件审批表》。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对2020年以来收到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并于12月进行反馈。将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示,畅通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和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和瑕疵补正机制,健全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和维护权益。积极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医疗风险互助金、医疗意外险等为补充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形式。

(二)深入推进全市卫生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整治全市卫生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横幅、展板、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制定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全覆盖摸排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净化医疗市场专项行动,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加强学法用法,大力普及法治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委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委党组会正式讨论议题之前,安排相关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集中学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学习内容涉及党纪党规、扶贫攻坚政策法规、公共法律法规和卫计系统专业法规等,并按照计划推进学法用法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创建法治环境。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以会前学法为契机,抓好公共法和专业法学习教育,将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解读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以四个结合为重点,把对法律的学习,作为增强干部和医务人员法治素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手段。注重与班子成员的集体学法相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不断提高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注重与医务人员的日常学法用法相结合,把医疗业务学习和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力争让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作为一种内心需求和自觉行动,在医务人员心中扎根。注重专业法学习与医疗活动结合,拓宽法规学习领域,持续把《执业医师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作为学习重点,提高医务人员法治思维理念。

八、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委从组织保障和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成立了由委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举措,建章立制,先后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培训制度、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同时,把依法治市工作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弘扬法治卫计精神,为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法制社会、促进市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监督执法能力保障。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用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以及青海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监督执法信息实时录入、上传,以信息化促执法规范化。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配置了执法记录仪和手持执法终端等设备。积极推行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落实使用执法记录仪和手持执法终端。深入落实“双公示”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

德令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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