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青海博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德令哈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已动工面积不足应动工面积1/3,且中止建设满一年,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调查认定情况,对青海博昱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德自然资决字〔2021〕1号),现将闲置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闲置土地位置 |
闲置面积 (公顷) |
闲置时间 |
认定闲置原因 |
青海博昱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东至陶斯图公路、南至亚硅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至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至空地 |
243 |
闲置两年 以上 |
企业自身原因 |
信息公开时间自公开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