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青海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德令哈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预算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26483万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8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80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30万元,调入资金831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898万元,上年结余238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4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4264万元,上解支出392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2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225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737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9466万元,安排基金支出49466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57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障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社会保障基金完成收入54110.84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完成 56145.43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034.59万元,上年结余3384.36万元,滚存结余1349.77万元。
(五)教育收费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度教育收费资金总收入61.84万元,当年总支出61.84万元,收支相抵后,收支平衡。
(六)政府采购资金收支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总收入41.78万元,当年政府采购经费支出41.82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转-0.04万元,上年结转20.69万元,当期调减上年结转6.24万元,累计结转资金14.41万元。
(七)政府债务情况。
德令哈市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200947.52万元,当期举借47898万元,当年偿还本金8224.53万元,年末余额240620.99万元。政府性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设施、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项目。
审计情况表明,2020年度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保持稳定,在收支矛盾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基本实现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目标,市财政及各职能部门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证。但是,审计也发现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市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支出不细化,预算支出执行率低。
市财政在编制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在编制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时,将全年预算收入290万元全部列作“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当年实际执行数仅有9万元,预算执行率3.10%;其余收入全部作为“调出资金”转出。
针对该问题,市财政局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切实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度预算执行率,今后做好、做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全面、完整地反映我市国有资本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
(二)延伸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1.市政协办公室
(1)账账不符。单位现金日记账2017年出纳记录当年现金发生额142698.44元,会计记录当年现金发生额151608.44元,差额8910元;2018年出纳记录当年现金发生额23546.5元,会计记录当年现金发生额27546.5元,差额4000元。
针对该问题,市政协办公室进行了认真自查,经核实未原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发生错误,已于2021年4月9日在原现金日记账簿末进行了补登。
(2)在支出中核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单位2019年将财政拨入社保资金列入支出科目中核算,使单位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数不实,同时影响当年行政支出实际支出数。
针对该问题,市政协办公室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依法依规使用会计科目核算各项经济业务,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2.市第三中学
(1)会计核算不规范。占用专项经费5012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针对该问题,市第三中学审计期间已积极整改,进行了调账处理并将专项资金原渠道进行了归还。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原始凭证不合规,无票据支出。单位2018年支付车辆检测费、邮寄费共计142元无票据支出。
针对该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资金已清退并上缴国库。
(2)大额提现。2018年4月提现17229.58元,支付2月、3月宽带费、电话费。
针对该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现金支付管理,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3)未按规定标准报销差费。单位2018年至2019年度违规报销差旅费388.5元。
针对该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资金已清退并上缴国库。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018年、2019年期间发生无公函接待和接待发票金额与菜单不相符支出共计647元。
针对该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资金已清退并上缴国库。
(5)资产未及时入账。2018年、2019年购入消毒柜、冰柜、LED电子显示屏未记入资产账。
针对该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补录固定资产。
(6)扩大开支范围,使用日常公用经费开展节庆活动。单位2018年5月使用日常公用经费支付三八活动奖品款6300元,无奖品明细清单,无奖品发放明细表。
针对该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资金清退并上缴国库。
(7)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单位2020年“3.15”活动宣传印刷手提袋6300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实施采购。
针对该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