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土地市场供需关系,全力服务保障民生项目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与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的衔接,提升国有建设用地资产配置效率。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依据,综合分析经济增长、区域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节约集约用地、农业人口转移、土地计划执行等情况,同时参考我市近年土地供需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保障,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掌握我市各类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推动落实市委“1245”发展格局,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我市2022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实施统一规划前提下的管理,加强市、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和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保证一定空间距离范围内的城市、乡镇和村庄资源调配、生活供应、设施共享等方面能够实现相互依存、密切联系,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2.节约集约原则: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努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优先挖掘城镇用地内在潜力,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进入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大力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供需平衡原则: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转变土地供给政策,以供给引导需求,提高土地利用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2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4.有保有压原则: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两新一重”、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着力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合理需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承载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优先保障国家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及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扶贫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适当增加我市住宅用地供应数量,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22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128.7581公顷。(详见附表1:德令哈市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二)供应结构
2022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128.7581公顷,其中商服用地0.3995公顷;住宅用地4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43.47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4.089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4.635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629公顷。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城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促进城镇与农村协调发展;土地供应向基础设施用地及能源用地倾斜,合理安排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结合我市城市规模、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存量土地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供应总量,确保土地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国家、省州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守基本农田红线,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大特殊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加快处置闲置用地,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我市土地利用方式向节约型转变。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工作,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介入,高效服务。市自然资源局把握全面,科学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年度民生工程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面保障,合理压缩工作时限,提高土地处置效率。
(二)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农牧等相关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全程跟踪,强化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跟踪,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确需在年中调整供应计划的,应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组织实施
本计划经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附表1:《德令哈市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2:《德令哈市202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