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海西州发展产业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为做好德令哈东盛商贸有限公司等合租社分红工作,我公司制定收益分红方案及明细并经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分红公示如下:
一、公式内容:德令哈东盛商贸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的收益分红资金合计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德令哈市邵氏生猪繁殖养殖专业合作社2017年度结余分红资金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二、公示时间:2022年6月8日至6月12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渠道提出宝贵意见。
四、联系单位: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德令哈市长江南路浙江工业园孵化基地;电话0977-8226110 附件:资金收益分红方案及明细表。
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6月8日
根据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9号)《海西州发展产业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现制定2019-2020年度2家合作项目分红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2家合作社分红款:其中德令哈东盛商贸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的收益分红资金合计12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德令哈市邵氏生猪繁殖养殖专业合作社2017年度结余分红资金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二、分红对象
项目分红资金的分红对象为全市39个脱贫村,用于发展村集体产业经济和所设立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三、分红方式
1.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将由2家合作社收益资金对
39个脱贫村进行分红。
2.分红资金发放由德令哈市德令哈市农牧和乡村振兴
局以及各街道乡镇涉及的村委会监督完成。
四、其他事项
1.2家合作社收益分红资金及剩余分红资金共计132000元(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整),由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转账的形式直接发放至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发放至各脱贫村。
2.分红资金由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及村委会监督资金发放及到位情况。
德令哈恒欣扶贫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