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海西公路总段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和3万吨黑枸杞精深加工项目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调查认定情况,对青海省海西公路总段和青海鑫德杞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下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德自然资决字〔2022〕01号和02号),现将闲置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闲置土地位置 |
闲置面积(公顷) |
闲置时间 |
认定闲置原因 |
青海省海西公路总段 |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以北,东临环城西路,南至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西临游客服务中心,北临柴旦西路 |
2.7013 |
闲置两年 以上 |
非政府原因 |
青海鑫德杞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
绿色产业园二区,东至规划道路,南至纬三路,西至空地,北至纬四路 |
5.3084 |
闲置两年 以上 |
非政府原因 |
信息公开时间自公开之日起至闲置土地处置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德令哈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