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12月13日 10:13  点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组织市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研究部署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不断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三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供营业执照寄递服务、发放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等途径,优化企业办理方式。利用用地保障、财税优惠、生产要素保障、服务等方面释放政策红利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实施《德令哈市助力服务企业发展45条措施》《德令哈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等配套制度,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新机制,推行“窗口无否决权”等配套措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坚持依法决策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德令哈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截止目前,共审查一般性文件7件、合同11件,提出各类意见建议27条。二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制定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采取全面甄别、逐项核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第五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失效3件、拟修改8件。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对《德令哈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贯彻落实《德令哈市关于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推全市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顾问律师通过列席会议、参加听证会、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多种方式,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等事项上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2021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法律顾问共参与涉及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190余件,审核合同90余件,咨询服务各类案件及纠纷110余件,培训授课13次,受众人数1600人次。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制定印发《海西州德令哈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局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要求,逐步推进市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的工作体系建设,并在全市范围内探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目前已完成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体旅游、水利、人力资源、农牧、自然资源7个领域执法队伍人员转隶工作,其他事项正在推进中。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五个方面22条内容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证新申领人员培训及考试,全市10家执法单位共45人参加,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路径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制度确立为契机,深化“1+N”多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设,切实解决重点领域存在“检查任性”“执法扰民”的问题,减少企业的负担。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广泛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扎实整改各项巡视反馈问题,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常态化做好“经济体检”,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共受理九届一次人大代表建议49件,已办结45件,九届二次人大代表建议41件,已办结38件,答复率达 100% ;受理政协提案68件,已办结43件。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细化规范各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重要规划、招商引资、稳增长促就业、社会保障、疫情防控等热点信息,以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三是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指定专人及时更新维护德令哈信用网站,定期公布本地区信用信息动态。落实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守法诚信“红名单”和违法失信“黑名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数据。督促各单位做好“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通过定期通报信用数据录入情况,向数据归集重点部门下发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全量上报信用信息。

(六)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一是紧扣重点内容做好普法规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建章立制、明确任务、细化举措。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作为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标志性措施抓实抓紧抓好,制定下发《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执行力度、约束力不断强化。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普法实效。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必修课,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着力增加领导干部干事决策的“法治含量”。今年以来,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法宣在线”考试19次,开展“德令哈普法”微信公众号答题 11次,参与人数达49578人次。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创建工作,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查漏补缺,强化措施,目前我市共创建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市42个行政村内培养8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及时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优势,让他们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带头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全面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制定《德令哈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全市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功能。二是加强“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托1个市级矛调中心、7个乡镇街道矛调工作站、60个村级矛调工作室以及10个行业调委会,整合各类工作力量,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体系,打造朝阳路社区居委会品牌调解室,推行日汇总、周分析、月研判预警机制和联席会议、督查督办、依法终结、风险评估、律师顾问参与等制度,实行“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的“三对接”工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主体衔接、制度衔接、程序衔接、效力衔接。积极探索“调解+智能”模式,建立了市矛调中心与各乡镇(街道)矛调工作站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德令哈微调”小程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约访下访等制度,完善利益表达、协调、保护机制,坚定不移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大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力度,落实“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各项举措,截止目前,共受理来信13件,已办结9件,办结率69.23%,来访98件,办结率100%,州长信箱4件,办结率100%。网上信件113件,其中6件正在办理中。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二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基层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不规范、选择性执法以及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尚未杜绝。三是“放管服”改革仍需向更高水平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基层法治创建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聚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研究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快构建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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