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1768号)要求和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制定了《德令哈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管理费等分配方案》,已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现予以公告,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分配资金来源
1.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46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976万元(包含70万元项目管理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70万元。
2.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326万元。
(二)调整资金来源
2021年德令哈市短期技能培训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29.437392万元。
二、分配方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方案(补助资金5976万元)
(1)安排500万元,由市水利局实施2023年尕海镇东升村、泉水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安排资金400万元,由市水利局实施2023年怀头他拉镇怀图村、巴力沟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3)安排资金437万元,由市交通局实施尕海镇-尕海村路沥青路面改造项目。
(4)安排资金268万元,由市交通局实施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西滩村沥青路面改造工程。
(5)安排资金405万元,由市交通局实施德令哈市东(升村)-富(源村)公路沥青罩面改造项目工程。
(6)安排资金1110万元,由柯鲁柯镇人民政府用于乌兰干沟村村集体产业项目。
(7)安排资金400万元,由尕海镇人民政府用于尕海镇尕海村、新原村村集体产业项目。
(8)安排资金530万元,由怀头他拉镇人民政府用于怀头他拉镇东滩村、西滩村村集体产业项目。
(9)安排资金420万元,由河西街道办事处用于实施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巴音河西村村集体产业项目。
(10)安排资金70万元,由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分配用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
(11)安排资金180万元,由河西街道办事处实施甘南安置小区“智慧化乡村治理”建设项目。
(12)安排资金485万元,由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实施德令哈市民乐村村集体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3)剩余资金771万元待分配。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方案(补助资金470万元)
(1)安排资金230万元,由市民宗局实施尕海镇熬楞布勒格22公里人畜饮水工程。
(2)安排资金225万元,由市民宗局实施怀头他拉镇卡格图村维修改造牧道砂石路项目。
(3)安排资金15万元,由市民宗局实施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
(三)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方案(补助资金326万元)
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326万元,由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分配用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
(四)2021年德令哈市短期技能培训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调整方案
2021年德令哈市短期技能培训及小额信贷贴息剩余资金29.437392万元调整用于2022-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支出。
公告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联系单位:德令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12317、0977-8228111
附件: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德令哈市2023年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县级管理费等分配方案的批复》
德令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