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养殖户购置能繁母猪、扩大生产规模,稳产保供,提高生猪产能,加快我市恢复生猪生产,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通知》(青农牧〔2023〕119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市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4.0625万元。要求按照每月每头25元的标准对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养殖户存栏能繁母猪进行补贴,补贴期限为2023年7至9月。目前,我市已完成9月份能繁母猪数量的统计核实,全市实际能繁母猪存栏量为1711头,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及我市实际,9月按每头27.3965元进行补助。
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据实直接兑付到养殖主体。对养殖户以“一卡通”方式拨付,对养殖场可合作社、企业以对公转账拨付。
公示期:公示期为7天,即9月8日—9月15日。
联系电话: 0977-8228005
附件: 1.德令哈市2023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发放汇
2.2023年德令哈市能繁母猪存栏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养殖场)
3.2023年德令哈市能繁母猪存栏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散养户)
能繁母猪补贴公示(9月).doc
德令哈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