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效益,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西政财农字〔2023〕6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德令哈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分配调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分配资金来源
1.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万元。
2.2023年第二批州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0万元。
3.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326万元。
(二)调整资金来源
1.河西街道办事处巴音河村纸业加工车间建设项目退回衔接资金1000万元。
2.2023年水利、交通部门实施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结余资金16万元。
3.2022年度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结余资金22.89万元。
二、分配方案
(一)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方案(补助资金158万元)
安排柯鲁柯镇项目管理费30万元、怀头他拉镇项目管理费44万元、蓄集乡项目管理费5万元、尕海镇项目管理费5万元、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费20万元、火车站街道办事处项目管理费5万元、市交通局项目管理费49万元。
(二)2023年第二批州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0万元。
安排市住建局实施柯鲁柯镇花土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100万元。
(三)2022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一般债券)资金实施河西街道办事处巴音河村纸业加工车间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原方案(《德令哈市乡村振兴相关资金调整分配方案》(德政农振字〔2022〕278号))中的资金投向为:安排资金1000万元由河西街道办事处实施巴音河村纸业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调整后1000万元投资方向为:
(1)安排资金500万元,由怀头他拉镇人民政府用于怀图村村集体产业项目。
(2)安排资金500万元,由怀头他拉镇人民政府用于巴力沟村、卡格图村村集体产业项目。
(四)2023年市水利局实施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结余资金(9.3万元)、市交通局实施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结余资金(5.1万元),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实施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结余资金(1.4万元)、跨省务工就业交通“一次性”补助项目结余资金(0.2万元),共计结余16万元。
实施德令哈市就业帮扶车间(工坊)补助项目,其中补助德令哈景润种植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工坊)8万元;补助德令哈南旭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就业帮扶工坊)8万元。
(五)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326万元。
(1)安排市水利局项目管理费80万元;
(2)安排市交通局项目管理费81万元;
(3)安排河西街道办事处项目管理费6万元;
(4)安排柯鲁柯镇人民政府项目管理费5万元;
(5)安排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雨露计划学生补助资金8万元;
(6)安排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费146万元;
(六)2022年度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结余资金(22.89万元)
安排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费22.89万元。
公告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4日
联系单位:德令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12317、0977-8228111
附件:1.德令哈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分配表
2.关于《德令哈市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分配调整方案》的批复
德令哈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