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204号)文件要求,跨省就业创业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对象累计满3个月即可申请领取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对象由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逐级核查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提交补助对象资料,经市人社局和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审定核实符合补助对象人员3人、补助资金0.3万元。补助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现将德令哈市2023年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德令哈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进行反映。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
受理部门:德令哈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0977-8215231
附件:德令哈市2023年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名单(第二批)
德令哈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