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和运行方案的通知 | ||||||||
| 2016-1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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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办〔2016〕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和运行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和运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德令哈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州、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青政办〔2015〕137号)要求和部署,参照《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和运行方案》(西政办[2016]4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2015﹞31号)、全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发展环境、强化便民利企服务为重点,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按照“应进必进、一个窗口”办理的原则,将市政府各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专业服务和金融保险等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机制,延伸服务平台,强化审批监督,创优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能,建立方便、快捷、阳光、诚信、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服务方式,实现行政服务事项更少、环节更简、速度更快。建成集行政服务、行政效能建设、经济社会服务及电子监察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加快推进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建设。 三、建设政务平台 (一)进驻单位及服务事项。按照《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令哈市2016年决定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德政〔2016〕124号)要求,结合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机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实际,确定第一批进驻中心的单位27个、集中办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126项。 (二)窗口设置。统筹进驻单位的服务对象、办件量、关联度等因素,中心设置服务窗口72个,已进驻57个窗口,分南北两个厅。 北厅为便民服务厅,已入驻服务31个窗口,集中办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单位为: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就业服务局、市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地税局、工行德令哈支行、建行海西分行、农行海西分行、柴达木农商银行、人保财险、金盾印章公司等14个单位。 南厅为行政审批厅,已入驻服务窗口26个,集中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事项。进驻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体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14个单位。 (三)进驻人员。按照青海省地方标准《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配备实行AB岗,即A岗工作人员不在岗时,相同或相似岗位的B岗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各进驻单位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的正式在编业务骨干进入窗口工作,窗口首席代表由单位领导干部担任。第一批计划进驻窗口工作人员91人,目前完成进驻84人。 四、运行方式 (一)“一个窗口”办理。市政府各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集中办理,严禁“明进暗不进”或“体外循环”。各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及服务窗口全部进驻中心。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后,各部门设立的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全部撤消,不再保留。推行“统一受理、统一发件,部门现场集中办理”新模式,实现“一个窗口进出”,即企业和群众在同一个窗口递交申请、领取审批结果。 (二)“一站式”审批。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各进驻部门所有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负责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内设科室向中心集中,确保进驻的事项和人员到位,审批权限向窗口授权到位。使一般性事项(即办件)能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需要现场勘察检验、集体讨论、专家认证、听证的复杂性事项(承诺件),按照“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前台送达”的办理模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杜绝受理事项“体外循环”和办事群众“多头跑”的现象。 (三)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进驻部门要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行使审批和办理的权限,实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进驻单位与首席代表签订行政管理事项授权书,首席代表作为部门窗口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窗口一般性办理事项的审批,复杂事项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和办结落实;协助中心做好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首席代表在派出部门授权范围内,以部门的名义,全权履行相关行政职权,管理和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有关行政责任由授权部门承担。 (四)推进规范化管理。印制统一的《办事指南》,推进“八公开”,即对所有进驻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公开项目名称、公开法定依据、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材料、公开办理流程、公开审批时限、公开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开投诉咨询方式。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五、管理权限 (一)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受行政服务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领导和管理,其人事、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参照《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和运行方案》(西政办[2016]48号),以绩效考核形式,按人均500元/月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的意见》(青政办〔2013〕315号)相关要求,对连续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视为到基层挂职锻炼。 市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依法监督,并通过行政审批网上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执法责任制检查等形式,加大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进未进、两头受理、体外循环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市政府法制办要定期对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监督。 (二)业务管理。各职能单位依照法规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服务中心不得参与或干涉。中心对各职能单位办事成效进行监督,涉及多单位审批的事项,由中心牵头,相关窗口单位集中受理,明确牵头审批单位及办结时限。 (三)窗口考核。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的意见》要求,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占10%权重。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中心每月通报窗口事项办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窗口人员年度考核由中心统一组织,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指标。对考核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中心可向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奖励、任用的建议,考核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不得评选为先进单位。建议有关部门于2016年10月底完成关于德令哈市行政服务工作考核规定文件的制定和印发,2016年度考核依照此制度执行。 六、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 各进驻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延伸并集中,建设统一的数据流转交换平台,逐步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结+网上预约下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示的线上线下审批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统一运作、上下联动、联合审批、预警纠错、全程监控”的原则,依托市政务网络,对全市网上审批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积极搭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于2016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德令哈市互联网+政务信息化系统并投入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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