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2017-05-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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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办〔2017〕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德令哈市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 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德令哈市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党委政府领导作用,推动行业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等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建林任组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陶永炯、市公安消防大队队长丁随军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丁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部署、组织、推进、协调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实施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政府将结合实际排查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加强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在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集中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住建、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规划制修订及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确保全市政消火栓应建尽建,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 3.强化街道乡镇直接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消防组织,明确管理人员,履行防火巡查、灭火演练和消防宣传职责,预防小火亡人事故。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社区”评选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夏防期间,全市80%的社区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10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要实现规范化管理,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要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 4.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善“户籍化”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火灾高位单位要落实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积极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夏防期间,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成微型消防站,60%的社会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5.强化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市公安消防大队要当好消防工作主力军,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灾防控措施。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要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好消防工作主推手,推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水平。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公安、安监、市场监督、文化、商务、民政等部门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同时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提高自防自救水平。市住建、商务部门要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全市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市安监部门要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市文物主管、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导则(试行)》要求,开展联合检查,增强文物建筑火灾防控能力。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文物古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凡是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相关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同意。 4、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全市范围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实施电气线路改造。各街道、乡镇要集中排查治理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敷设不规范等问题,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5.开展寺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市公安、统战、民宗、文化等部门要开展寺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的意见》,强化寺院“一室一队伍一平台”(消防服务室、志愿消防队伍、微信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寺院消防工作“四人小组”作用,提升寺院自我管理水平,实现“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处置高效”建设目标,推动寺院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6.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各部门要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青洽会、清食展、藏毯展、环湖赛等重大活动,层层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指挥机构,组建安保团队,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活动涉及场所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确保消防安全。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建设和“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每个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每人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入户宣传。市教育科技局要督促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指导开展新生军训期间“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夏防结束前,落实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夏令营、消防绘画作文征集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市电视台、德令哈晚报每月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不少于600、6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市级媒体固定时段开设消防专栏,每月在主流媒体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加强消防舆论引导。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要结合海西州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结果,针对农牧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在农牧区依托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固定物资售卖点设置固定宣传点,利用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创建1个示范点。 4.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市政府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党校要将消防教育纳入每期干部培训班必修课,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实操体验教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满足持证上岗要求。 四、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夏季消防检查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下旬)。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明确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5日内)。各单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将成立考评组,对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对考评优秀的单位实施专项奖励,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推进,强化联动。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在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整体推动。 (三)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市政府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请于5月12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5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周道祾,联系电话:18935570151,0977-7323119,电子邮箱:282572863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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