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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德令哈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的通知
2017-06-05  
 索 引 号  20210128-172156-188  发布机构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6-05

德政办〔2017〕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青政〔2017〕23号)和《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西政〔2017〕28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我市环境状况,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是我市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源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本次普查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污染方案确定。

三、 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的资料。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试点及宣传培训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部门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四、 普查经费保障

我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列入部门预算,根据普查工作进度,将所需经费及时拨付到位,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 普查工作要求

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德令哈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按照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做好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同配合。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协调和指导的作用,促进有关部门加强协同合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要按照信息共享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等相关资料,借鉴和采纳有关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成果。

(三)明确补偿义务。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按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各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有关要求及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德令哈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附件:

德令哈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 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德令哈工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陶永炯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建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建高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郭赢洲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鹏龙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邢汝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龚 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尹运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姜 磊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梁思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 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智刚

市水利局副局长

红 接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刘李燕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李 娜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永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清国

市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赵建华同志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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